中国法院新闻讯(高彦辰)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以减轻当事人诉累、保障当事人权益为主,不断地探索诉前调解新机制,积极利用诉前调解的方法化解纠纷案件。近日,二道江区法院就诉前调解了一起邻里间因房屋漏水而造成的财产损失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诉前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最终握手言和。
陈某与赵某是同一小区楼上楼下的邻居,陈某住四楼,赵某住五楼。在2020年1月份的一天,赵某家暖气管多处漏水,致使陈某家棚顶、墙体、地板大面积被水泡。因被暖气水泡后,屋内气味大,故陈某开窗放味,导致家中10岁的儿子受凉高烧。陈某找到赵某就赔偿一事反复的协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陈某气不过,决定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赵某赔偿因跑水造成的损失费用。
二道江区法院立案庭接到陈某递交的起诉材料后,便立即通过电话,约双方当事人到陈某家中调解。诉前调解员详细查看楼内跑水现场,全面了解案情。并从法理、邻里关系等方面认真疏导双方当事人,双方在认真考虑后,均表示同意诉前调解员的调解意见。最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此次跑水造成的损失不大,由赵某即时赔付现金350元了结,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双方也握手言和,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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