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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聚餐饮酒后死亡,公司和聚餐者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发布时间:2021-01-18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制讯(李浩然)近期,新源县法院人民调解了一起饮酒过量致死引发的补偿纠纷案例。

  2020年9月22日晚,某公司员工(共计6人)相约去新源县某饭店吃火锅,期间大家喝白酒又都相互劝酒,吃完饭后回到公司员工宿舍门口,同事王某把赵某(死者)从车上背下来的同时,发现其手脚冰凉,没有呼吸,后急忙拨打120,医务人员赶到现场查看后,告知赵某已死亡,无生命体征。随后,同事通知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片面的了解了当时的一些情况后,认定她丈夫的死亡和同事聚餐、饮酒、劝酒脱不开关系,公司和同事应负主要责任,但她又不愿走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只是一味的要求涉事公司及死者同事给予补偿。

  死者家属和涉事公司及死者同事之间就“补偿金”事宜达不成协议,遂诉至新源县人民法院。

  受理此案后,详细了解此纠纷的“症结”所在,最大的原因就是这个“补偿金”由谁给、给多少、怎么给的问题,于是调解员将死者家属、公司代表、员工代表三方都叫到调解室,面对面的进行调解,经多方努力,最终达成了和解,由喝酒的组织者(公司员工杨某)承担30000元、其余参与喝酒的5人,每人承担16000元,涉事公司承担60000元,共计补偿死者家属17万元整。

  法官说法:

  至此,这一起纠纷得到圆满的解决,三方当事人都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在这里还是要劝大家,在酒桌上,千万不要劝人家喝酒,一旦因为劝酒导致人饮酒死亡,那么劝酒的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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