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七万商品及现金被盗 民众失踪码头现衣物
民警一句:“有线索就通知你们”拖延两年至今无果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我就被盗了两次,被盗的有商品、首饰、借条、定期存单、存折、现金、身份证、社保本等,损失约17万元左右。第二次被盗的时候我拼了命的把小偷抓住了,可是令我失望的是在我拔打了8次110之后警察同志才到现场,更让我气愤的是把我和小偷带去派出所的路上警察同志去接了朋友再把朋友送去上班之后再回派出所!真不知这算什么,公车私用?失职?我一老百姓,还真是不懂!我哥哥在2009年6月27日晚失踪,只在东门码头找到遗留衣物等,现已两年了,民警只有一句:“有线索就通知你们”,至今也不见民警的“通知”......
我是邓清秀,女,四川自贡市,身份证:512529197306XXXXXX。在宜宾南溪县做副食批发生意。我第一次被盗是在2010年11月29日晚7:40左右,那天晚上我和我爱人曾心君7:30出门,在7:40回门市发现屋里被翻的乱七八糟的,盗者是撬开门市后橱窗进来的,我们立即报了案,警察到现场后,清查了失窃的东西,清理之后发现被盗走现金3万多元、首饰1万多元、盗走借条10万元、定期存单2万元、盗走身份证、社保本、存折等。报刑警后,刑警取了衣柜和箱子上的手纹,答复是开头都有点线索,后来由于其他事情忙,又证据不足,不了了之。
第二次被盗是在2011年元月8号早晨,我和我爱人都有早上出去跑步锻炼的习惯。这天早晨我们依然像往常一样出去跑步,7:50点左右我和爱人曾心君跑完步回门市,我爱人就先打开门市,我去买面,曾心君打开门后进店查看后橱窗户和后卷帘门,这时,我买了面回来,看见一个骑自行车穿皮衣的直接偷起一件酒骑上自行车就跑了,我立即就喊:有小偷偷酒跑了。曾心君随后就骑电动车追上去,在距我店300米处的聚龙超市旁将小偷捉住,我们随即拔打110报案,可是等了20分钟,也不见咱们的人民警察,我又拔了一次110,接电话的民警说:“要来了!”我们又继续等,可等了好一会儿,还是不见咱们可爱的人民警察。无奈之下,又急又气的我又第三次拔了110,接电话的民警说:“等等,打电话问一下”。我们又继续等,可还是不见警察到来,我急得又拔了几次110,在我拔打了7次报警电话,旁边的围观群众也拨了1次后,我们期盼已久的人民警察同志终于来了,看看时间,从第一次拔打开始到警察到现场是8点几分到8点40左右,花了三十多分钟,不长,但是也不怎么短,要是遇上杀人凶手的话,不知牺牲多少人之后,最后凶手再跑掉也足足有余了。
事后据现场目击证人说:“在东门有两人,提着刀在那里转,准备过来救小偷,你们好危险啊”。此人极像2010年11月29日晚7:40左右撬开后橱窗入门市盗窃之人。第一次被盗刑警取了衣柜和箱子上指纹,第二次的小偷抓住了,难道就不能做个什么鉴定吗,难道真的要等到像警察同志告诉我们的:“不能把两次案件联想在一起,要等到多少年才能破案”。难道公安机关破案都得等上多少年吗?接到案就说要三五年才能破案,咱们的人民警察可真是神啊,还没查就知道要三五年了,换句话说就是三五年后就又不了了之了!曾心君的哥哥失踪了两年也无线索,就是很好的例子。我们居住在四川南溪这样的社会治安让民众日夜不安。一位当地南溪的好领导告诉我们他在网上看见“公众新闻网有个栏目是民众投诉报料”你们试试看。
曾心君的哥哥曾心怀以前和曾心君合伙做生意,在2009年6月27日晚11:30左右失踪,第二天早上6点过在东门码头找到遗留衣服、钥匙、零钱等,报刑警后,警察说:“有线索就通知你们”。我去刑警队问过多次,结果依然是“有线索就通知你们”。至今也渺无音讯。一条鲜活的生命不见了,也不知刑警队有没有重视,有没有把民众的生命放在心上!
曾心君的哥哥失踪两年生死不明,在东门码头遗留下的衣物,让我们觉得是不是被人谋害;店铺两次被盗损失严重,现在我们晚上睡觉就好像小偷就在床边,自己一生勤劳苦做得到的一点积蓄就这样被强盗偷去,曾心君自己都不知道哭了多少回,被气起的毛病,药都不知道吃了多少,现在都没有好完全,我为了被盗这事,都快要气的得神经衰弱病了,我们真担心还会不会有下次,我们的生命安全也受到了及大的威胁,希望公安机关能尽早破案,不要等到三五年后不了了之,让民众整天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在此感谢我们的人民警察,为了民众的安全您们辛苦了!也为了民众的安全请履行您们的职责!
以上反映投诉报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反映投诉报料人我邓清秀承担所有法律责任,与本网无责。为了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代我发表以上文章,为民众呼吁!
核验警察电话:138082XXXXX(练XXX) 138909XXXXX(陈XXX)
投诉人基本资料: |
姓名: |
邓清秀 |
身份证: |
512529197306XXXXXX |
固定电话: |
08313XXXXXX |
手机: |
15983XXXXXX |
QQ号: |
3922XXXXX |
邮箱: |
3922XXXXX@qq.com |
单位名称: |
个体 |
地址: |
四川省自贡市XXXXXX号 |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
姓名: |
宜宾市南溪县XXXXX |
地址: |
南溪县XXXXX |
电话: |
13808XXXXXX、13890XXXXXX |
被投诉单位: |
南溪县XXXXXX |
投稿时间: |
2011-01-12 20:23:59 |
IP: |
118.11X.XXX.X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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