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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打击非法猎捕 保护野生动物

发布时间:2012-12-03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  字体大小[ ]

  在本年底之前,四川省南充市森林公安部门将展开以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对违法经营、利用、加工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予以严惩。

  公众讯息(公众记者 赵山红)在南充市金泉路一家餐馆仓库里,被执法人员发现有一只鳄鱼腿。12月2日,从市森林公安局了解到,11月29日,南充市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第二天,森林公安民警一家餐馆内现场收缴鳄鱼腿1只。专项行动将持续至本月底,对违法经营、利用、加工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等,将依法予以严惩。

  11月29日上午,南充市森林公安局局长鲁廷建带领执法人员,对该市金泉路数十家餐馆进行检查,在对其中一家大型餐馆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从该餐馆仓库里发现一只死体鳄鱼大腿,腿长半米左右,表皮呈黄灰色。据执法人员初步认定,该鳄鱼腿来路不明,餐馆涉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对此,执法人员对餐馆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罚,并要求餐馆经营业主在3个工作日内到市森林公安局接受处理。随后,执法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这只死体鳄鱼腿进行了深埋处理。

  近期以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了湖南、天津、江西等地相继发生盗猎候鸟、猕猴等恶性事件,破坏野生动物的恶性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国家、省、市林业公安部门于上月下旬拉开专项整治行动。南充市此次专项行动,自11月28日开始,于12月31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其中集中清理阶段(11月28日至12月13日),要求各县(市、区)采取集中组织、分组行动,对本地的餐饮场所、驯养繁殖基地、花鸟市场以及野生动物交易网站、论坛等,进行逐一清查;在12月13日至12月27日的集中打击、整治阶段中,根据前期清理的情况,对违法经营、利用、加工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惩罚;随后将认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进一步研究制定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新办法。    

  据了解,截止目前,南充市已经收缴蛙类(死体)750余只,蛙类(活体)880余只,鳄鱼腿1只,崖鹰(死体)2斤,白鹭(死体)48只,市森林公安局民警已将死体作了深埋处理,将活体野生动物放归山林。

  下一步,南充市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对全市集贸市场、餐馆酒店、花鸟市场、药材市场等进行进一步的全面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猎捕、杀害,非法经营、出售、加工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确保专项行动打击有力,效果明显。

中国法制新闻责任编辑张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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