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检察院按照“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结合杨宇检察长对2010年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人民监督工作承办部门与公诉科根据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探索创新,经过前期准备工作,正式启动对轻微刑事和解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
为使 “三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该院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让检察工作更加广泛的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检察工作的透明性和公信力。5月26日,该院人民监督工作部门与公诉科召开联系工作会,研讨了启动轻微刑事和解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机制的工作方案,针对监督的方式、步骤、范围、时限等实施意见进行了重点研讨,并就下一步制定暂行规定的问题与会人员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加强对各自部门业务知识学习和研究,要学透、学懂,做到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注重监督的效果;
二是加强与上级院和部门间的协调和沟通,做到分工不分家,全面加强合作,使工作紧张有序推进;
三是联合走访县人大法工委、人民监督员和相关部门,积极征求他们对轻微刑事和解案件引入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和建议,结合收集的意见和建议 联合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暂行规定,确保案件监督质量和实效性。(稿件来源:威远检察院 陈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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