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临水镇村民反映:“支书刘xx给临水村群众代表每人发500元购物卡蒙骗广大村民,从而当选村书记;临水村党委副书记代xx带领人员、挖掘机和大型装载机强拆村民回收站,导致大量物资、设备被掩埋,一人被强拆人员致伤,损失严重”等问题。
为缓解社会、群众矛盾,架起政府和公众/民众/公民之间的和谐桥梁,本传媒于2013年11月14日特向河北省邯郸市委、河北省邯郸市政府、河北省邯郸市纪委去告知函;2013年12月11日向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国土资源厅去告知函,告知以上相关部门村民反映的相关情况,告知函发出至今已近60余日,相关部门均未作回应,村民反映的问题也未得到解决处理。
村民反映投诉原文如下:
贿选当上村书记 村委私自卖地 收购站、汽修厂一夜变废墟
村民讨说法,邯郸市临水镇党委书记怒吼:“胳膊拗不过大腿”
我是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临水镇临水村村民李香荣,女,现49岁。我拥有邯郸市峰峰矿区太行东路2000平米左右面积的收购站,我收购站在2013年6月23日晚9点半左右,被将近10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一台大型挖掘机和一台大型装载机将我的收购站包围,我被多个人员强行拖到大门外控制,他们便开始推倒、捣毁收购站里所有建筑物。经营十几年已具规模的收购站就这样变成废墟。被强拆后又得不到补偿,我曾向市、县、镇等政府部门多次反映无果,反遭怒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重在实践,重在行动,重在解决问题,不只是解决认识问题,更要解决现实问题!我们要求按法律法规给予公平公正的补偿,希望河北政府部门关注村民反映的问题,关注民生。
详细情况:
1999年4月,我与临水村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每年租赁费为2万元,然后投资近30万元建立“玉合收购站”,并取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长期从事废品回收,占地三亩左右,为便于废品收购工作,修建了一些用于居住、存储回收品的附属设施、建筑物和构筑物、机井等。经过十多年的经营,房屋、设备、构筑物、机井、装饰、生活和工作设施等都很齐全了。2008年,我与邻村居民杜某通过协商,将其中的一亩地租给对方,用于开设汽车修理厂。
2010年7月左右我从外地回到村里,听到邻居说此地要拆迁,问我知道此事吗,我说不清楚,因为我没有接到任何部门或人的任何通知。在我回村一个月后,2010年8月峰峰矿区区财政局鲍xx局长找我谈话,说了一些无所谓的话,并未谈及关于拆迁及拆迁费等相关事宜,之后就没有音讯了。直到2013年春天临水村村副书记找我又谈了次话说:“拆迁补偿只给8万元左右,只给这么多,没活动的余地,”并非我们村民漫天要价,而这与我投资设备等损失相差太远,所以未达成一致。6月9日镇书记找我谈话,10日上午领导再次谈及这事,都因没达成一致而告终。
权力,成了强拆的开路工具 与民夺利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邯郸成为空谈
河北省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2002)第17号第四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设区市或者县(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方可实施拆迁。
2013年6月23日晚9点半左右,在临水村党委副书记代xx的带领下,将近100余名不明身份人员在收购站集结,并有一台大型挖掘机和一台大型装载机将我的收购站包围,几个不明身份人员将我强行拖至大门外,铲车司机迅速将所有建筑物推倒。在遭到突袭强拆之前,我们没有接到任何的通知。
辛苦经营十几年收购站6月23日遭遇强拆后的现场。
已具规模的收购站成了一片废墟。
我气不过政府官员的霸道行为,6月25日,我带着律师去找临水镇镇党委书记王xx讨说法,刚开始他很抵触我带着律师去,态度很不好,跟我吵起来说道:“胳膊拗不过大腿”。后来律师让我暂且回避下,等我再次进去后,镇党委书记明显改口道,还有商量的余地,再后来就又没有下文了。
临水村委的突袭强拆,我收购站的设备都未作转移,导致大量物资、设备被掩埋,一人被强拆人员致伤,损失严重,初步估算此次强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近30余万元。
河北省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2002)第17号第十三条 因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拆迁过程中的过错,给被执行人的财物造成损失的,由执行机关给予经济赔偿。
让我们难以接收的是,临水村党委副书记代xx带队强拆至今,却没有任何一个单位表示对此次强拆事件负责,拆迁补偿更是分文未得。
2013年5月13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下发《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李克强总理再三强调“城镇化是本届政府的重点”,城镇化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无论是长远利益,还是眼前利益,政府最关心的是农民的切身利益和保障问题。城镇改造要和谐拆迁,阳光拆迁。补偿要公开、公平、一视同仁对待所有拆迁户。严查严打黑社会暴力拆迁。我们要求对代xx的违法行为做出公平处理,并赔偿我们的财产损失。
临水村委党书记刘xx贿选
集体财产变成支书个人财产
支书刘xx承包村纸箱厂1998年至2008年几年间从未交过承包费。后选成村委副主任,拿承包费个人购买车,又用几万元的车顶2年的承包费,后选成村委主任后又下调承包费,从十万下调至5、6万元,拆迁纸箱厂是集体的资产百万元变成了支书刘xx自己的财产,使集体资产大量流失,后刘xx又指使他人承包村南石料厂,同样未交承包费,刘xx又把厂子搬到那里不用交钱,现在又承包出去,个人收着租金。
2011年11月村两委改选,刘xx又贿选大部分党员、群众代表,每人发500元购物卡,蒙骗广大村民,当选村书记,为自己谋私利。
刘xx不顾村集体利益,公然违背党纪国法,在我村为所欲为,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严重损害执政党和政府形象,削弱党和政府的政治权威。我们盼望纪检部门彻查,清除蛀虫!
临水村村委拿着过期文件多次出售多宗土地
上级政府不知土地卖给了谁 村民补偿谁来兑现
过期的国土资源部函件第一页。
过期的国土资源部函件第二页。
临水村村委会拿着过期的国土资函(2007)503号文件,多次出卖我村多宗土地:
2009年卖地300亩(责任田);
2010件卖地30多亩(纸厂);
2011年卖地30多亩(村对过);
2012年8月初卖地30亩左右;
8月23号下午5时许,在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情况下,24号上午又开始了征地工作。
2010年卖地30多亩(纸厂),区、镇领导解释是修建安置房,但事实却是修建商品房。
2012年8月2号,我们到区信访局反映这些情况,镇领导却说不知此事、村领导也不知地卖给谁了,村民的拆迁补偿更是不合法、不合理、不按规定。
群众有困难找组织、有问题找政府,但总有个别官员官僚主义作风寒了群众的心。直面群众诉求,是依法行政的要求。行政机关有义务保障人民群众诉求无障碍表达,也有义务应人民群众诉求公开相关信息。
村委屡屡卖地为哪般?
土地款去向 村民无从知晓
我在向政府讨说法时无意中得知,临水村已卖地5块,美雅小区、工农街、金鼎园小区、跃进路铁道南,以及太行东路路南正在拆迁的地;只有美雅小区有国土资源部文件,其它无征地、用地手续,未将集体土地转成国有,同时又不是村镇公益建设;无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没有经过村民讨论和同意;村委少数领导说了算;“土地买卖款”村民分文未得;村委对该款明细未向村民公布;对卖地面积、单价、补偿款接受单位、补偿款流向、使用情况等未公布。未与被拆迁人达成一致补偿意见,有的签了字,仍然未得到补偿。
政府征用村民土地,我们村民却没有话语权,都是政府和开发商说了算,村民只能任其宰割。村民稍有不同意,政府便上演“全武行”,我们普通百姓的悲惨遭遇让人愤怒让人恸哭!既伤民生,更伤民心。政府征地不能再让百姓在失去生活来源的同时,还承受着威胁。我请求上级政府领导关注人民群众的呼声,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不要再让老百姓承受不法官员违法征地。强烈要求合理合法的补偿我收购站因政府强拆造成的经济损失、地面附着物及设备设施和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
相关证据附后。
以上反映投诉报料句句真实,如有不实,反映投诉报料人我李香荣(身份证复印件附后)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与本网无责。
身份复印件如下:
我交付的租赁费收据如下:
被强拆后的现场,一片狼藉。
大量物资、设备被掩埋砖头下。
被强拆后,电脑主机只剩下外壳碎片。
被强拆后,大量物资被埋,一辆自行车有幸未被全部埋没露出“头”。
临水村党委副书记代xx带人强拆致人员腿部受伤,目前仍不能正常行走。
村民不同意卖地而联名签字按手印如下:
农民日报曾报道临水村卖地建住宅小区村民人均仅得百元。
三农在线曾报道临水村卖地建住宅小区村民人均仅得百元。
村民投诉报料反映人:李香荣
村民投诉报料反映人电话:1593xxxxxxx
地址:邯郸市峰峰矿区临水镇临水村
2013年11月7日
投诉人基本资料: |
投诉人姓名: |
李香荣 |
身份证: |
13040619xxxxxxxxxx |
手机: |
1593xxxxxxx |
固定电话: |
51xxxxx |
QQ号码: |
52xxxxxxx |
单位名称: |
无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临水镇临水村 |
邮箱: |
52xxxxxxx@qq.com |
投诉IP: |
1xx.xx.xx.xxx |
投诉时间: |
2014-01-04 11:19:07 |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 |
被投诉人姓名: |
李x、代xx |
电话/手机: |
无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临水镇临水村 |
被投诉单位: |
镇政府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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